| 来源:中国食品报 更新时间:2026-07-10 11:16: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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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《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已实施一个多月。根据《规定》第13条要求,平台提供者应当要求实施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“明厨亮灶”的链接标识,并根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实施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,在列表页面明确标注。自《规定》实施以来,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作为,加强监管,核查商户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落实情况,整体呈现积极态势。但也发现部分门店落实不到位。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:“‘明厨亮灶’这一功能看似给商户增加了负担,但实际相当于一个广告,消费者能看到后厨干不干净、菜品是不是预制菜。如果商户‘明厨亮灶’做得好,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选购,积极落实这一新规,对消费者和商户都有好处。”
积极作为,让入网餐饮更安全
《规定》倡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等方式,向社会公开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,接受社会监督。“明厨亮灶”标识早已成为大众筛选外卖商户的核心参考标准。在天津工作的曹女士常年依赖外卖解决工作日就餐需求,“自己和朋友点外卖时,如果看到店铺有‘明厨亮灶’标识,会认为这家店更安全、更卫生...[查看原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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