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来源:中国食品报 更新时间:2026-07-03 10:58: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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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7月1日起,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,须依法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后,方可开展相关运输业务。植物油、调味品、酒类、食糖、淀粉糖等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是食品流通链条的关键环节,为规范行业发展,市场监管总局此前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《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》《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》等规定,公布了《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》。
“持证”落地提速
当前,全国各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精准对标国家统一标准,结合区域食品产业特色、物流运输特点,分层推进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核发工作。
从发证时间和区域分布来看,全国发证工作由试点探索转向全面普及,各地政务服务持续优化、核查标准日趋统一,行业合规化进程显著加快...[查看原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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